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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手机网址关于征求桂林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16-12-13   (来源:) 作者:    

  为科学指导和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发展,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15]13号)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桂林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社会公众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16年12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到我委经济体制改革科。

  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与沟通。

  (联系电话:2850770,电子邮箱:glfgwjtk@163.com)

  

    附件:桂林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

  

 

                                                                           365手机网址

                                                                            2016年12月12日

  

  

  

 

 

 

 

 

 

 

桂林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

(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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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


 

第一章十三五深化改革的基础和环境.............................................................. - 3 -

一、改革回顾....................................................................................................... - 3 -

二、面临的形势................................................................................................... - 3 -

三、存在的问题................................................................................................... - 3 -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 3 -

一、总体要求....................................................................................................... - 3 -

二、基本原则....................................................................................................... - 3 -

三、主要目标....................................................................................................... - 3 -

第三章  重点任务...................................................................................................... - 3 -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 - 3 -

(一)健全宏观经济管理决策机制............................................................ - 3 -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3 -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 3 -

(四)完善政府服务实体经济的机制........................................................ - 3 -

二、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激发各要素的活力............................................... - 3 -

(一)进行市场运行机制改革.................................................................... - 3 -

(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 3 -

(三)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 3 -

(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 3 -

(五)完善实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 - 3 -

(六)健全桂林特色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机制............................................ - 3 -

(七)完善开放合作体制机制.................................................................... - 3 -

三、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经济质量和效率....................................... - 3 -

(一)落实各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措施................................................ - 3 -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 3 -

(三)推进创新创业体制改革.................................................................... - 3 -

(四)创新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机制............................................................ - 3 -

四、创新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体制机制,推进桂林特色发展........................... - 3 -

()完善旅游管理体制机制......................................................................... - 3 -

(二)改革旅游经营机制............................................................................ - 3 -

(三)改革漓江管理体制............................................................................ - 3 -

(四)推动服务业综合改革........................................................................ - 3 -

五、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 3 -

(一)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 3 -

(二)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 3 -

(三)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 - 3 -

六、构建新型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 3 -

(一)建立和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 3 -

(二)加快与胜地建设需要相适应的区划调整........................................ - 3 -

(三)统筹产城人三者融合发展机制........................................................ - 3 -

七、深化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改革,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 3 -

(一)深化文化产品供给体制改革............................................................ - 3 -

(二)深化就业和社会保障改革................................................................ - 3 -

(三)深化医药卫生改革............................................................................ - 3 -

(四)加快推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 3 -

第四章、保障措施...................................................................................................... - 3 -

一、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改革氛围................................................................... - 3 -

二、强化组织建设,确保高效运行................................................................... - 3 -

三、完善改革各项制度,夯实制度保障........................................................... - 3 -

四、创新推进机制............................................................................................... - 3 -

五、狠抓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 3 -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建成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决胜阶段,经济体制是取得决胜的关键。为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有利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发改委《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及《自治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和《广西经济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等编制。

本规划是未来五年指导和推进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行动纲领,也是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改革政策和安排改革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十三五深化改革的基础和环境

一、改革回顾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桂林开启了持续的经济体制改革历程,这些改革奠定了我市“十三五”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桂林市紧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脚步,从围绕解放思想、解放生产力这条主线,对旧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调整,到突破市场调节为辅的框框,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经济体制改革一直走在其他改革的前面。以混合经济为主要经济形式的所有制制度基本建立,一系列市场经济运行制度正在不断完善。从承包经营到市场化战略性调整再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经济沿着产权多元化、经营现代化的方向发展。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各项配套改革也在不断深入:政府自身改革使市场和政府的边界在逐步清晰;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与全国同步进行;根据城市特征进行的改革也不断深入,如针对产业和城市布局调整、资源环境的利用和保护、现代技术和产业融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不断出现等新形势而进行的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特别是为保护环境和适应产业升级而进行的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影响较深远;公共产品多元提供机制改革取得了较大突破;农村全面实行农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产品流通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经营方式和农村劳动力的全面解放;统筹城乡发展路径基本确立。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桂林市系统、整体、协同推进各项改革,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市本级行政审批“马上办”作风效能建设,取消、下放、承接、调整、规范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累计取消、下放和调整权力事项4049项,权力事项精简60.9%,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审批目录化管理,建立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实行工商登记“先照后证”“一照一码”“全城办”、注册资本认缴制、简化登记手续等商事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走在全区前列。深化旅游综合配套改革,设立旅游发展委员会,改革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实施外国人过境免签和东盟旅游团入境免签政策,旅游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进行服务业综合改革,完善服务业“345”产业发展支持体系。进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深入推进国土资源制度改革,进行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实施新的土地征收补偿机制,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机制。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初步明确,投融资多元化,农村金融改革全面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显著。文化、教育、科技及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公共服务提供市场化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这些多领域、多层次的改革奠定了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基础和发展动力。

二、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国内外发展环境更加错综复杂,既面临着广阔空间和难得机遇,同时也存在严峻挑战。

世界经济秩序和国家战略布局重大调整,拓展了改革新空间。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地缘政治关系复杂严峻,贸易投资规则酝酿重大变化,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我国作出 “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大部署,广西全面履行中央赋予的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三大定位”新使命,全方位对外开放拓展了广阔空间。改革必须立足全球一体化,健全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和区域协调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提高桂林经济体的资源配置能力。

我国经济进入“三期叠加”的新常态,对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资源环境约束加大,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高投入、高消耗、偏重数量扩张的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为应对新常态下中国经济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解决中国经济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我国启动了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央根据我国政治经济形势,提出了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已经出台和实施了一大批各领域的改革方案。广西自治区党委同步启动了广西深化改革的各项重大举措。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既直面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旨在立行立改的具体举措,又着眼长远发展、旨在标本兼治的制度建设,促进经济实现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桂林市尚处于后发展欠发达阶段,既要跟上全国新常态新形势,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同时也还需要依托要素驱动、投资驱动来补足过去发展的短板,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于桂林市来说,将会带来更大的机遇和挑战。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桂林市的改革进入一个全面深化的新阶段。中共桂林市委制定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桂林市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十三五”时期桂林市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任务是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系统有序地进行各领域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与市场制度相适应的政治、经济、生态和社会运转机制,促进桂林市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因此,探索制定“十三五”改革的对策措施,是桂林市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关键环节。改革既是桂林实现“两个建成”的强大动力,也是桂林追赶先进地区的关键举措。

三、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更为深层次更为基础性的经济体制机制制约不断凸显,这些都是改革的“硬骨头”。当前桂林市存在的突出经济体制问题主要有:

 1、驱动资源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营资本没有得到充分激活,混合经济发展受到制约。桂林市国企行政化色彩深厚,市场化程度低、效率低、效益差、机制僵化,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的结合程度很低,还存在体制障碍。国资国企统一监管体系尚未完善,国企整合资源功能不强。非公企业发展的环境还不够优,机制不完善,监管制度不完善。经济发展动力不足。

2、政府职能转变不够。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宏观经济管理效率低,重审批轻管理,规范和约束政府部门权力的机制不完善,政府部门服务不到位,监督体系不健全。

3、推动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不健全。产业布局不合理,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协调机制缺乏。园区管理体制不完善,老工业产业调整的任务还较重。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体制机制滞后,漓江管理体制尚待进一步理顺,旅游资源运营低效。农业发展的机制调整难度很大。

4、宏观经济管理制度与经济发展的要求不适应。财税制度现代化差距较大,财政体制制约经济发展。投融资体系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动力尚未形成,土地利用效率低,“三农”问题突出。

5、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与经济发展不适应,缺乏充分激活创新的机制,教育保障机制不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机制不健全,金融服务不能满足需要,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战略布局,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按照“实干就是能力、落实才是水平”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绩效导向,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为核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培育形成新的增长动力为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协调好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着力形成有利于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体制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建成国际旅游胜地提供动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谋划长远发展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相结合。着眼于建立健全有利于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于破除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急需解决的体制机制矛盾。

——坚持“于法有据”与“激励创新”相结合。坚守“凡属重大改革必于法有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依法改革;大胆破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制度化、规范化机制,保护创新。

——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推动改革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互动,汇聚民智民力,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重点解决好改革方案同实际相结合的问题,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

——坚持整体推进与精准发力相结合。从实际出发选准主攻方向,紧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桂林特色,推出一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举措;强化改革的全局意识,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充分考虑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和节奏,赢得改革的最大公约数,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赢得最大范围的改革共识,用最小的波动换取改革的推进和社会的稳定。

三、主要目标

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力争保持体制机制领先优势,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成熟、定型。

——基本形成法治高效的现代治理体系。政府行政效能加快提升,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责转移和服务企业、服务社会职能不断增强,有效发挥市场与政府作用的协同机制初具雏形。

——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各类要素市场进一步发展壮大,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土地、资金、能源、环境等关键要素的集聚、供给基本顺畅,各类市场的服务、监督和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基本形成充满活力的创业创新体制。不断加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科研管理、科技评价、科技激励等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要素集聚化、服务专业化、运营市场化和资源开放化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格局基本形成。

——基本形成平等共享的城乡发展体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权能得到进一步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城乡共享机制加快建立,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实现更高水平,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融合的一体化发展格局形成。

——基本形成全方位的对内对外开放体制。在“一带一路”战略和广西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战略中的地位基本确立,促进地区间交流合作深度和广度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

  (一)健全宏观经济管理决策机制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强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导向作用。健全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建立健全政策分析评估和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宏观经济监控制度、指标体系、任务目标落实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和政策调整完善机制。完善党务、政务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快推动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实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行政审批接放管服,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 实现行政审批项目更少、放权更多、标准更明、材料更简、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责任更清、监管更严。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编制并公开政府部门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划定政府与市场、社会的权责边界。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全面清理非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进网上政府建设,推动互联网+政务工作创新,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推进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工商登记制度便利化改革,实行多证合一先照后证等便利制度。完善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实现网上申请和网上发照。加强市场信用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专栏1行政审批制度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创新审批制度和审批方式,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自治区联动建立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并逐步向村和社区延伸。公开各级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桂林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做法。

(一)发布各部门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

(二)出台进一步完善桂林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意见。

(三)修订桂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

权力清单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改革

推进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全面清理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科学配置行政权力,明确政府部门责任,将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

(一)发布各部门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

(二)出台进一步完善桂林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意见。

(三)修订桂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

商事制度改革

落实国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各项改革措施。推行电子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放宽准入与严格监管的举措。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逐步改为认缴等级制。实行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

(一)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二)制定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将全部的政府性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推进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之间的有效衔接和统筹,建立各类政府资金统筹运用机制。深化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建立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制度,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推进财税优惠政策等财政政策公开。完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实现社会保险基金制度的可持续运行。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税源规划,建立大型财源的培育机制。

完善财政体制。调整市辖区财政关系,明确市本级与城区的支出责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支持产业园区建设、漓江旅游一体化管理、产业集聚发展。完善市对城区转移支付制度。按上级要求积极推进各项税制改革。完善市县区间税收分配的机制。

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建立政府资产报告制度、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制度。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和信用评级机制,制定政府中长期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债务规模控制、风险预警机制,实行风险预警提示通报制度。推行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明确和强化财政部门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职能,充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力量,建立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管理合力。逐步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对其存量债务分类进行处置。

 

专栏2财政体制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财政预算制度改革

构建和完善覆盖政府所有收支的预算体系,加快形成公共预算体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健全规范合理的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稳步推进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监督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实施预算编制改革,细化预算草案。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完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进一步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建立政府性债务预警机制。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和公务卡强制结,建立健全动态预算执行监控体系。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

(一)制定市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

(二)制定中期财政规划方案。

(三)制定财政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四)提高国有独资企业收益上缴比例,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划转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

落实税制改革

积极推进资源税改革,落实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

积极推进增值税、资源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

(一)全面完成营改增工作。

(二)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税制改革的文件。

财政体制改革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理顺城区责、权、利相统一的财政体制。

进行市辖区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市对城区转移支付制度。

出台进行市辖区财政体制改革的决定。

 

(四)完善政府服务实体经济的机制

建立涵盖重大项目引进、审批、建设、竣工、投产全过程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全程跟踪、督办和协调服务制度,完善“一个建设项目、一名对应市领导、一个工作机构、一个计划目标、一抓到底”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建立协调机制,完善市区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及土地储备联席会议、项目投融资联席会议、国际旅游胜地招商引资工作综合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项目建设监管、产业监测、预警、统计考评制度,建立项目跟踪服务信息系统。出台适应经济新常态、大力发展限上企业、推进桂林市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系列措施,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保障体系。进一步细化落实国际旅游胜地、工业强市战略等各项政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激发各要素的活力

(一)进行市场运行机制改革

一是全面激活市场要素。培育各类市场,激活社会创造力。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着力清除市场壁垒,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有序流动、平等交换。积极探索实现资本、技术、企业家才能有效结合的途径,探索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相互融合的形式和渠道。开辟民间资本和银行资本进入中小企业的新通道。加快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健全与市情相适应的产权交易市场,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二是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完成旅游价格制度改革,重点推进以漓江旅游为核心的游览票价改革,探索实行游览票价与交通票价相分离的票价模式。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水、电力、天然气、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实行居民生活阶梯水价、气价,简化用水、用电价格分类,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进一步加强价格宣传工作,完善价格听证会制度,进一步加强民生价格和涉企涉农价费监管。

三是建立完善市场交易平台。加强各类技术交易平台建设,健全技术市场交易规则,鼓励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培育各类中介机构,构建大型专业市场,大力推动旅游、农产品等桂林地方特色交易平台建设,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商业新业态。提升现有物流资源,建设储运、配送、信息处理于一体的现代化物流园区。积极发展和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出台鼓励市场中介服务的相关政策,建立相关的运行机制。

四是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试行扩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强化依据标准监管,严格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能源消耗、环境损害的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保护竞争。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健全社会征信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公示机制,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推进天眼工程,改革和加强市场监管模式,实现对市场环境、交易行为和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的在线全程监管、远程监控,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自律作用,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政府脱钩、转制为企业或社会组织的改革,有序放开检验检测认证市场。

 

专栏3市场运行机制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完善各类市场体系改革

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产品、技术、产权、资本、人力资源等各类市场。

开展桂林市场体系调研,制定各类市场发展意见,明确鼓励发展,规范发展的方向,逐步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桂林市场体系。实现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

制定符合桂林体系实际的各类发展意见和相关管理办法。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保护竞争。

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健全社会征信体系。推进天眼工程,实现对市场环境、交易行为和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的在线全程监管、远程监控。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一)制定关于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的实施细则(二)建设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推进价格制度改革

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推进旅游价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水、电力、天然气、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听证会制度,进一步加强民生价格和涉企涉农价费监管。

(一)漓江票价改革。(二)推进水、电力、天然气、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

 

(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创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实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差别化管理,推动国土综合开发整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实施年度用地指标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相挂钩机制,制定工业用地弹性供给制度,建立产业用地退出机制。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逐步建立城乡统一、主体平等、产权清晰、竞争有序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城乡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低丘缓坡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等改革。改革土地收益分配制度,规范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建立健全政府、土地开发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的收益分配机制。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完善被征地土地权利人的权益维护机制。推进征地信息公开。推进土地管理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审管分离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强化批后实施监管。严守耕地保护、生态安全双红线。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综合考评、监管体系。深化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工作,落实节约优先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供地政策,对旅游产业用地进行分类管理,鼓励农村利用集体土地参与旅游项目开发。落实和深化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若干政策,完善重大旅游建设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建立产权明晰、保护权益、运转通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做好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工作,完成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专栏4土地制度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

加强征地管理完善征地补偿。

出台加强征地管理完善征地补偿的文件。

进一步深化旅游产业用地改革

建立起符合桂林旅游产业发展特点和要求的科学化、差别化、精细化、生态化的土地利用和管理制度。

实行旅游产业用地分类管理政策,建立符合旅游产业发展特点和要求的用地管理制度。

出台进一步的旅游产业用地政策。

 

(三)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管理机制改革。推动桂林国家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更好服务于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战略目标。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加大国有资本、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推进国有资本向大集团和龙头企业集中,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快清退“僵尸企业”。组建国投产业发展集团。深化国有企业公司股份制改革,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引入非国有资本和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项目投资。广泛引入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提高国有资本资产证券化率。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推进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以选聘制、任期制为主要方式的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体系,合理确定薪资标准。妥善处理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做到人员安置、资产处置到位和社会事务移交到位。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明确国有林场性质界定,坚守“保生态、保民生”两条底线,确保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出台并实施国资国企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系列方案。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国有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全面实现政企分开。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逐步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优化董事会结构,落实董事会权责,健全董事会工作机构。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健全监事会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提高监事会监督效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考评机制,实现保值增值。建立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机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全面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县()国有资产监管机制。

 

专栏5国资国企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制度。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全面深化国有企业公司股份制改革。

全面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事企分开,实行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或组件若干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增强资源整合和产业聚集功能。

(一)实现市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工作的全覆盖。

(二)制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方案。

全面规范董事会建设,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形成以选聘制、任期制为主要方式的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体制。区分基础支撑、战略引导、公共服务等不同功能定位,探索建立国有企业分类监管制度。

通过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采取多种市场化方式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探索由企业董事会对经理层实行契约化管理,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并建立分类监管制度。

(一)制定关于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制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实施方案。

(三)制定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实施办法。

 

(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深化政府投融资公司体制改革。以理顺职能、理顺体制、理顺资产为重点,以清理整合、注资增信、转型发展、科学监管为主要实施路径,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向现代企业转型、向集团化方向发展,由依赖财政性融资向政府引导的市场化融资转变,推动融资模式从市财政主导、“借用还”分离向企业主导、“借用还”一体化转型,建立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若干专业性投资集团。推动设立政府参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以基金运作模式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创新型企业。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加快出台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积极推广PPP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运营。

健全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机制引进培育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创业基金、并购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及各类资产管理公司,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创业基金。进一步实施“引金入桂”工程,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桂林设立地区总部和专业机构。完善现有投融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其投融资能力和资金运用效率。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基金、胜地银行以及金融租赁、保险公司等法人金融机构建设。扩大直接融资比例,鼓励引导我市企业利用多层次、境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争取更多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和再融资。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完善中小企业信贷体系,鼓励更多的民营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建立财政资金对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推动建立金融讲师团制度,增强企业、居民、党政干部的投融资意识和参与投融资活动的能力。建立政银企沟通制度,建立考评、激励机制,鼓励金融和投融资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积极发展村镇银行等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出台农业贷款项目实施补贴、税收、优惠利率等政策,通过农业保险分散农村金融的风险,提高农业融资能力。大力培育和规范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防范投融资风险。

 

专栏6投融资体制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领域。

运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开展“惠企贷”业务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运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与有经验有实力的创业投资公司合作,投资我市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广阔的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最终走向资本市场;投资于我市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扶持企业快速成长壮大。

出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市级投融资公司改革整合

理顺政府与投融资公司的关系,调整优化投融资公司布局结构;着力强化投融资公司市场主体地位,加快转型重组,创新投融资公司运行机制,做强做大市级投融资公司。

采取保留充实做强做大、优化结构整合重组、突出优势组建等形式,改革政府投融资公司,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制定出台桂林市市级投融资公司改革整合方案。

农村金融改革

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构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出台农业贷款项目实施补贴、税收、优惠利率等政策,通过农业保险分散农村金融的风险,提高农业融资能力。

出台农村金融改革系列文件

 

(五)完善实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

    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把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充分利用产权市场和证券市场,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员工持股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新型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互相融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积极引入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和社保基金等社会资本参与桂林市重点工程项目投资。推进各类资本融合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完善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全面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健全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完善金融税收、信用担保、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降低非公有制企业创业创新的风险和成本。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支持非公有制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向各类开发区等专业园区集聚发展,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上市、债券融资、科技创新等不断做强做大。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领域。大力培育商会、行业协会组织,建立非公有制自律机制。

专栏7实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完善实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

大力培育商会、行业协会组织,建立非公有制自律机制。

制定进一步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改革实施,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自律机制。

制定培育和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实施方案。

完善混合所有制发展的机制

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大力发展新型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互相融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结合企业实际确定适当的国有股权比例,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引入非国有资本和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项目投资。鼓励国有资本投资非国有企业,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一)制定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实施办法。(二)制定关于我市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试点方案。

完善促进非公经济跨越发展的政策体系

全面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健全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完善金融税收、信用担保、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降低非公有制企业创业创新的风险和成本。

通过法制化建设,营造非公有制经济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按照自治区规定明确有关部门建立统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数据职责,定期汇总、分析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情况,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

(一)制定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实施办法。(二)建立桂林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六)健全桂林特色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机制

创新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重振桂林工业雄风行动计划。创新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资源向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企业集中,引导产业、企业和项目向园区聚集,推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强化产业规划布局引导机制,推动以电子信息、医药及生物制品、先进装备制造、生态食品四大优势产业为主体,以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养生健康四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突破的产业发展格局。

推进园区体制改革加快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桂林国家高新区构建市区工业“两翼齐飞、双轮驱动”新格局。建立健全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积极申报国家级开发区。完善桂林国家高新区扩区强权政策,加快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创意产业园等专业园区发展,稳步推进县域工业集中区扩区升级。创新园区开发机制,探索放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准入方式,创新园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拓宽园区融资渠道,支持园区间合作共建,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全力推动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制度体系。

 

专栏8园区体制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园区体制改革

理顺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

建立和完善桂林经济开发技术区管理体制机制,积极申报国家级开发区。

完善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

 

(七)完善开放合作体制机制

建立推动桂林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自治区“三大定位”的机制。深化面向东盟、对接港澳台、拓展欧美日韩的开放合作;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等国际会展系列品牌,搭建具有区域特色、面向全球开放的旅游合作平台;主动参与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战略支点建设,探索建立与北部湾、珠三角、长株潭、成渝等重点经济区的合作机制;积极融入珠江西江经济带,构筑湘桂粤水运物流出海新通道,积极探索建设“湘桂湘江上游生态经济合作区”,加快实施桂贺一体化发展规划;大力推进高铁沿线城市的全方位合作,建设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桂林),打造一批铁路小镇。着力推进中高端旅游产品开发、旅游一体化和现代农业合作;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加快桂林两江机场航站楼扩建工程,增设国际航线、打造国际旅游交通枢纽。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快桂林电商谷建设,引进一批大型电子商务、国际金融服务、跨境物流等企业,建设电子口岸,努力争取“免税店”获批,争取建设桂林铁路国家一级口岸。改进招商模式,开展精准招商、专题招商,力争在现代服务业、旅游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引进一批国内强优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鼓励优势企业到境外开展项目和技术合作、承包境外工程,发展对外劳务合作。

三、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经济质量和效率

(一)落实各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措施

制定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的行动方案。积极抓住国家相关激励、扶持政策,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企业优胜劣汰、兼并重组,分类有序化解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采取切实措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建立健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调控机制,引导市场机制在化解房地产库存中发挥基础性作用。适应旅游发展的新要求,推动旅游产品转型升级。出台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补齐服务业发展短板。

健全新业态新产业新空间培育发展机制。制定政策措施,推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创新市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机制。改革行业准入、信用建设和市场监管体制,依法为众创、众筹、众扶、众包“四众”支撑平台发展营造政策环境。出台支持新产品、新业态等创新发展的措施。

 

专栏9供给侧结构性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改革成果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实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的行动。推进企业优胜劣汰、兼并重组,分类有序化解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推动旅游产品转型升级。

(一)出台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补齐服务业发展短板(二)制定实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的行动方案。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通过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发挥各自的能力优势,整合互补性资源,实现各方的优势互补,构建形成政府引导,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深度参与,产学研深度合作的协同创新新机制。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加大对科研人员转化科研成果的激励力度,构建服务支撑体系,打通成果转化通道。在促进高校院所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上先行突破,赋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大力鼓励、扶持转制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建立完善公开统一的桂林市科技管理平台,创新和完善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评估评审、遴选立项、过程管理和验收结题等全过程各环节管理体制。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审批制度,赋予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更灵活的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分配和使用自主权,积极探索后补助等科研经费资助方式,构建符合科研活动规律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的经费管理新机制。建立面向结果的科研经费使用绩效评价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制定科学的评价方法,对科研活动综合效益和影响进行考核和评价。强化科研信用管理,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和奖惩制度。

构建强有力的现代产业科技支撑体系。面向桂林四大优势产业,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桂林传统工业,面向以旅游业为龙头的服务业,制定政策,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制造业各领域、各环节渗透融合,推动智能制造、“互联网+”等新型生产方式和新业态发展,改造提升传统工业产业,推动桂林工业转型升级,重振桂林工业雄风。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制度。改革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办法,支持主导产业、骨干企业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技术研发,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战略性新产品,形成更具竞争力的产业优势。

专栏10科技体制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建设桂林自治区级自主创新示范区

在区域经济板块上率先探索出若干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模式和典型。到2020 年,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较大成效。

通过对示范区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设计、产业发展规划导向、科技创新投入优化、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统筹引导和支持,探索形成符合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方法、新模式,提高创新资源的集聚能力和使用效率。

制定出台桂林自治区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

 

(三)推进创新创业体制改革

创建和扶持互联网、光通信、生物制品、软件、文化创意等专业孵化器,推进各类孵化载体向投资多元化、机制多样化、体系网络化、服务专业化发展。利用“互联网+”,积极发展众创、众筹、众包和虚拟创新创业社区等创新创业模式,建设高校创客中心,打造“孵化器+宿舍”、“孵化器+商业空间”等创业社区,拓展创新创业空间。

建立创新创业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完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增强创新创业信息透明度。鼓励开展各类公益讲坛、创新论坛、创新培训等活动,丰富创新平台形式和内容。鼓励企业建立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平台,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创建特色服务平台。

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统筹高校院所科技资源配置,建设桂林市科技服务资源共享平台、科研管理数据库,加快推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基础设施、大型仪器设备、文献资料、数据资源、专利信息资源等的开放与共享,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创造良好条件。

(四)创新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机制

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和政策创新,构建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提高人才质量,优化人才结构,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市。

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建设一支“改革创新、敢于攻坚、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乐于奉献”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以科技企业家、企业家后备人才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加快培养造就一批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大力实施大学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推行“漓江学者”、“杰出创新创业人才”、“拔尖人才”等工程,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强人才小高地建设,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创新、落实人才政策,健全人才培养、评价、选拔、流动配置及保障激励机制。

适应产业发展转型升级要求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需要,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形成一支门类齐全、梯次合理、技术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建立健全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专栏11创新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机制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建设“拔尖人才”工程

定期评选拔尖人才,对拔尖人才及其团队给予重点扶持,2020,累计评选200名左右各行业各领域的拔尖人才,带动培养500名左右中青年科研技术人才。

支持拔尖人才及其团队组织申报和主持实施自治区、市级重点课题、科技攻关项目、工程技术项目,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高我市整体科研技术水平。

修改完善桂林市拔尖人才评选管理办法。

“漓江学者”工程

选聘“漓江学者”。力争到2020,累计选聘10—20名漓江学者,吸引培养一批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建成一批富有桂林特色的研发中心、技术创新基地、成果推广基地和优势学科。

分期分批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高层次领军人才,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

修订桂林市漓江学者制度试行办法。

 

四、创新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体制机制,推进桂林特色发展

 ()完善旅游管理体制机制

理顺旅游发展决策机制。健全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职能,切实赋予其对全市旅游发展的统一规划、统一监管和统筹协调职能。着眼于“全域旅游”要求,结合智慧旅游建设,整合旅游管理机构和职能,建立统一高效的运行管理、协调联动、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设机制,建立符合旅游产业综合特征的旅游决策协调模式。

建立推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政策落实的机制。完成《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领导小组季度例会制度。建立旅游重大项目实施和基础设施改造投入推进机制。将旅游专题作为全市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重点,列入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工作。强化政策跟踪落实,强化考核督查,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在财税、投融资、产业用地、产业融合、富民增收、生态补偿、项目推进等方面赋予桂林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激励机制,重奖有功人员。强化旅游规划协调机制。进一步挖掘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政策潜力。

完善旅游产业发展的配套机制。完善旅游规划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实施“多规合一”,实施《全市重点旅游片区发展规划》。建立适应国际旅游胜地的旅游统计体系和评价制度,将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统计体系,引入和借鉴旅游卫星账户统计方法,创新旅游统计核算工作,增加旅游业对GDP、就业、投资、税收和能源消耗等贡献度的统计和评价。建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制和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改革导游管理体制,取消导游年审制度,建立政府主导的导游培训平台,以星级导游评定为抓手,建立全市导游激励和退出机制,建立导游动态管理机制。在导游协会建立导游预约平台,积极、稳妥推行导游自由执业。构建具有桂林特色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并实施旅行社管理、旅游车船运营、环境卫生、安全防范、节能环保等旅游行业标准。

(二)改革旅游经营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旅游经营机制。推进桂林旅游资源整合,引导资金、资源、人才、技术等要素向旅游优势企业、优势区域、优势景区景点集聚,打造旅游航母。重组市属各公园、景区旅游经营权及经营性资产,进行统一经营。以旅游业上市公司为主体整合旅游资源,实现我市旅游资源的整体上市。联合打造航空旅游集团,建立国际旅游胜地网络,发行胜地旅游卡。围绕山水观光、休闲度假、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生态乡村、户外运动、浪漫婚典、红色旅游八大系列旅游产品建设,着力开发高端旅游项目和旅游品牌,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建设桂林国家健康旅游基地。

加快推进旅游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简称旅发展)、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旅股份)全面深化改革,理顺政府与旅发展、旅股份的关系及旅发展与旅股份的相互关系,使旅发展、旅股份成为真正的完全去行政化的市场经济主体。剥离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并将其注入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旅游发展集团公司改组为投资管理公司,打造为桂林旅游业的投融资平台;将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打造为经营我市优质旅游资源的龙头企业,改革旅发展、旅股份的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内部治理结构,使旅发展、旅股份的领导管理体制更加合理,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更加科学。发挥本市旅游上市公司融资平台作用,大力推进旅游企业改组、改制、兼并联合和资产优化重组,形成骨干企业主导、中小企业配套的旅游企业架构。

推动“互联网+旅游”新业态。改造传统旅游营销模式,加快智慧旅游建设,大力推进旅游经营和营销新业态。

 

专栏12旅游管理体制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完善旅游市场监管体系

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制和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

全面推进《旅游法》的实施,打击查处各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改革导游管理体制,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制定桂林市关于改革旅游市场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

完善生态文明和生态经济体制机制

努力将桂林建设成为广西生态经济发展先行区和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全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加快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态环境治理,加强生态城乡建设,完善生态保护和生态利用体制机制,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以生态经济支撑产业发展,以生态文明引领人文精神。

出台并实施发展生态经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推进桂林旅游资源整合

推进桂林旅游资源整合,引导资金、资源、人才、技术等要素向旅游优势企业、优势区域、优势景区景点集聚,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推进桂林旅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成为真正的完全去行政化的市场经济主体。重组市属各公园、景区旅游经营权及经营性资产,打造我市旅游业的航空母舰。剥离旅发展经营性资产注入旅股份,旅发展集团公司改组为投资管理公司,打造为桂林旅游业的投融资平台;旅股份打造为经营我市优质旅游资源的龙头企业。

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桂林市市级旅游资源整合的实施方案。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贯彻落实自治区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建设智慧城市、智慧景区等。

推进桂林智慧城市试点工作

 

(三)改革漓江管理体制

一是完善漓江行政管理体制。完善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职能,赋予其经济、行政、社会管理职能,实现对漓江风景名胜区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筹各方利益。探索推进《漓江风景区名胜区条例》的立法工作。进一步理顺市、县(区)两级漓江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县(区)漓管办由县(区)委、县(区)政府和漓江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建立漓江综合执法机制,完善漓江公安分局职能和管理体制,健全市、县(区)两级执法力量的联动配合机制,提升漓江景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生态保护和治安管理的执法力度。

二是创新漓江旅游经营机制。改革“四统一”管理模式,引导游船企业进行实质性整合,明确漓江旅游经营主体。严格执行漓江旅游经营主体招投标制度,完善经营主体进出机制。完善漓江旅游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实行漓江游览票制票价改革。建立健全统一的漓江景区水上经营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适应桂林旅游转型升级和游客个性化需要,推进漓江游览方式的多元化、规范化,丰富和创新漓江旅游产品,逐步实现分时、分段、分区游。组建桂林市漓江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打造漓江保护、运营、建设和发展的投融资平台,承担建设漓江景区及沿线基础设施等任务。从漓江城市段经营权改革入手,改革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体制机制,整合现有经营主体,推动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三是构建漓江可持续发展体系。推动建立漓江风景名胜区核心区统筹利益分配机制。健全漓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下游反哺上游的机制,建立漓江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漓江生态保护基金,主要用于漓江流域农民的生态补偿和生产扶持。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漓江保护投入机制。建立漓江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机制,编制漓江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长期规划。建立健全世界自然遗产地漓江两岸喀斯特地貌的保护机制。

 

专栏13漓江管理体制机制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建立漓江风景名胜区核心区统筹利益分配机制

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有效的把漓江风景名胜区沿江县区和沿岸村民利益统筹起来。加大对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的资金投入,为漓江风景名胜区统一管理、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提供坚实的保障。

将景区门票收入分配改革作为分配体制改革的切入点,从立法层面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漓江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制定出台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统筹利益改革方案。

 

(四)推动服务业综合改革

继续争取服务业改革试点。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服务业改革方面的试点,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争取将桂林建设成为全国全区服务业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继续完善相关的机制。改革服务业管理体制。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产性服务业、养老业等实施意见。加快服务业内部结构调整,强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打造“345”现代服务体系,强力推进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培育服务业新业态,实现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服务业产业结构。加强服务业统计改革,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测,加快统计配套改革。将发展服务业工作和集聚区的发展列入市县政府工作考评,合理设定考核目标。实施工业主辅分离,支持利用老城区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行业协会,大力推进旅游、物流、电子信息等行业协会的发展与组建,架设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促进行业良性有序发展。

加强服务业限上企业培育。将企业培育任务落实到各县区和部门,制定出台桂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服务业企业做强做大做优“上限”。扎实加快集聚区发展。加强集聚区规划,明确目标和功能定位。推进集聚区认定申报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扶持政策。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集聚区配套服务功能。

 

专栏14服务业综合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深化服务业综合改革

优化服务业发展的环境,完善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服务业改革方面的试点,继续完善相关的机制。加强服务业限上企业培育。

出台并实施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

 

五、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一)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探索农村集体产权权利多样化实现形式,稳妥推进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建立规范的产权登记制度,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住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完善产权评估制度,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建立包括农村承包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民房屋产权和农村宅基地等农村产权的综合交易平台。探索农村产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立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新机制,依法通过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担保等方式盘活农户各类产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多元补偿安置机制,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

 

专栏15林权制度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深化林权制度改革

落实集体林权权能,创新林业经营机制。

以林权管理为重点,建立规范有序的森林资源流转市场,完善国有林场经营机制。

(一)制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二)制定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二)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桂林市主体平等、产权清晰、规则一致、竞争有序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土地市场。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的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让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积极探索农民利用集体土地参与旅游开发、分享收益的模式。

 

专栏16农村土地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准确确权,为农村土地承包权权能实施提供保证。

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系统。

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系统。

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农业。

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制定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意见。

 

(三)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规范有序流转承包地的经营权,积极推行土地委托代理、土地股份合作、土地信托、土地联耕联种等土地流转新形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发展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确认其市场主体资格,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在财政、金融、税收、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运行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促进规范发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完善农业服务体系。采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服务,选择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建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启动农村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专栏17农业经营体制机制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大力培育“两个主体”

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实施意见》。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

2020年,力争全市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0000人等。

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按照基层基础坚实、服务功能完备、管理运行规范的要求,着力推进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合作方式、农村金融体系和治理机制改革创新,增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能力。

制定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方案。

 

六、构建新型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建立和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体制机制。推动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土地、财税、社保、住房、区划、投融资等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起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规划建设体制,推进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合一”。 完善相关机制,加快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和特色街区改造。

(二)加快与胜地建设需要相适应的区划调整

大力推动行政区划调整,提高桂林城镇化水平,加快中小城市建设步伐,建设以桂林主城区为中心,全州、荔浦副中心城市为支撑,各县城和小城镇分工明确、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桂北城镇群。加快实现灵川、阳朔与主城区同城化发展步伐。推进全州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完成荔浦县撤县改市工作,加快全州撤县改市步伐。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构建桂林老城区疏解提升与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有机结合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区划布局合理性,加快启动城区区划调整。

(三)统筹产城人三者融合发展机制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中心城区有序放开落户限制,临桂新区、各县城和建制镇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调推进的农村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健全相关激励机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对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采取更合理的落户办法。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统筹公共交通协同发展,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提高道路的通达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打造一批产城融合、文化传承、环境优美、宜业宜居的桂北特色小城镇。

 

专栏18新型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推进区划调整

根据桂林市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加快中小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化水平。

科学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根据国家设市标准,争取荔浦县撤县设市获批,加快全州县撤县设市工作,推动县城向城市转型,因地制宜推进城镇化建设。

(一)完成全州县撤县改市文件及后续验收等文件和材料。

(二)制定、完善行政区划调整相关文件。

建设特色小城镇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有特色的桂北城镇体系。

建设重点特色城镇,建成20个以上生态环境优美、历史文化厚重、民族风情浓郁、形态丰富多样、产业经济特色鲜明的特色城镇。

制定推动特色城镇发展整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全州新型城镇化试点

推进以“产城融合发展、中小城市培育”以及“完善各项制度设计、创新投融资方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利用”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试点。

一是优化城镇产业布局,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二是夯实城镇发展基础,加快中小城市培育;三是完善各项制度设计;四是创新投融资方式;五是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活力和创造力;六是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利用。

制定并实施新型城镇的一系列措施。

进行“四所合一”改革

改革乡镇机构, 提升乡镇管理和服务水平。

整合乡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实现“四所合一”, 提升乡镇管理和服务水平。

制定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七、深化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改革,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一)深化文化产品供给体制改革

改革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机制。建立社会办文化的激励机制,加大政府向文化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形成一批承载桂林文化的文化精品。培育特色文化活动品牌,引导节日民俗、传统体育、广场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推进红色文化、社区文化、乡土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家庭文化建设。以现有的桂林市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基础,整合注入现有文化和体育资产,组建桂林市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打造桂林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投融资企业。

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文化+旅游”“文化+科技”“文化+养生”“文化+金融”融合创新。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发展,发展数字文化、网络文化。组建发行集团,建立出版基地,建设印刷园区,打造区域性传媒中心。建设桂林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支持动漫企业做强做大,将动漫产业打造成为桂林文化产业的重要增长点。建立和完善旅游演艺产业发展机制,延长产业链,打造若干演艺品牌,培育一批演艺收入超亿元的企业,建成演艺之都。推进桂林创意文化产业园、中国东盟绿色创意印刷园桂林园区等产业基地建设。

 

专栏19文化产品供给体制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改革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机制

改革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机制,建立社会办文化的激励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政府向文化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培育特色文化品牌活动,引导节日民俗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推进红色文化等文化建设。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制定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文化+旅游”“文化+科技”“文化+养生”“文化+金融”融合创新。

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发展,组建发行集团,建立出版基地,建设印刷园区,打造区域性传媒中心。建设桂林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支持动漫企业做强做大。建立和完善旅游演艺产业发展机制,建成演艺之都。

支持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拓展网络移动终端等传播领域,发展新兴媒体,支持拓展互联网对外宣传阵地

 

(二)深化就业和社会保障改革

健全市、县()、乡镇(街道)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政策体系。健全政府购买就业岗位、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机制。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实施“引凤还巢”工程,大力支持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大学生、农民工创业基地建设。大力支持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型科技企业加快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完善税费减免和公益性岗位、岗位培训、社会保险、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等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创业服务平台,加大创业扶持,提升创业者技能素质。建立就业质量和收入分配监测平台。加大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开展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体系。建立健全向农民工提供技能培训补贴制度,加大对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力度。统筹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就业实名制登记和就业援助政策。完善就业失业监测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保障新常态下居民稳定增收。深入实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每两年至三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在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中的促进作用。逐步试行行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制度。健全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深入实施农村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开展扶贫开发攻坚战,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多渠道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增加农民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差距。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持续扩大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机制。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以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健全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完善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制度,加大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货币化力度,做好保障房、安置房需求与商品房去库存之间的衔接,打通供需通道,引导被保障居民家庭选择购买或租住合适的商品房。完善城镇住房保障系。住房保障采取实物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并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加快推广租赁补贴制度,采取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补贴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统筹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做好自然灾害、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等社会救助。。发展慈善事业。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

 

专栏20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扎实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参保、缴费工作。

基本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创新扶贫机制

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的机制。

创新扶贫工作新机制,搭建社会扶贫平台,完善相关政策。

出台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制度。

 

(三)深化医药卫生改革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分类管理。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加快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构建以医联体为核心的分级诊疗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鼓励社会办医,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医院服务网络。强化各县综合性医院内涵建设,推进县(区)、乡镇(社区)、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向农村流动,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加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新农合统筹新模式,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建立应急救助制度。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坚持中西医并重,实施中医药复兴规划,打造中医药产业链。完善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推进医养结合,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

 

专栏21医药卫生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健全医疗生育保障体系

建立更加完善的医疗生育保障体系、更加合理稳定的筹资机制、更加规范的费用支付制度。

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确保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推进医疗生育保险全覆盖。

加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

加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探索新农合统筹新模式,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建立应急救助制度。

制定桂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指南。

构建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格局

鼓励社会办医,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医院服务网络。

推进公立医院监管方式改革,优化城市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多元办医格局的形成。构建完善分级诊疗体系。

建立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多元化基本医疗供给机制。加快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

 

(四)加快推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教育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继续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和城镇教育质量薄弱学校。继续实施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深化教育改革,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优化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学前教育多元化办学体制改革,普及提升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解决“大班额”“超大班额”问题。深化普通高中办学体制改革,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支持示范性高中建设。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培养与桂林人才需求相适应的职业教育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进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互联网+”教育模式。

 

专栏22教育体制重点改革项目

改革

项目

改革内容

改革路径

主要成果

深化普通高中办学体制改革

建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机制,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支持示范性高中建设。

统筹推进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确保2020年我市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目标。

制定桂林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教师轮岗走教计划。创新办学体制,推进学区内校长、教师交流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出台教师编制管理、岗位设置、绩效工资改革以及校长教师交流的政策。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改革氛围

    改革进入攻坚区,涉及众多复杂利益纠葛,全市上下应形成广泛的改革共识,凝聚起最强大的改革合力,充分组织、发动和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加强宣传力度,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有力保障。调动一切宣传工具,包括新闻报社、广播电视台、交通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和微信群等渠道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让全社会都了解改革的目的、意义、目标、方向、任务和进度,不断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创造能够顺利推进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汇聚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二、强化组织建设,确保高效运行

    一是完善组织机制。市委已经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各专项改革小组,同时成立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小组办公室,各县区各单位部门设立了相应的改革工作机构。

    二是明确工作机制。应进一步强化领导小组主导,专项小组、牵头单位推进,改革办协调的分工明确、高效运转、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专项小组加强对本领域改革的调查研究、规划协调、方案制定和统筹推进;各相关单位具体负责改革方案的出台和落实。建立完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联络制度、信息沟通制度、决策程序等制度,为确保全市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三、完善改革各项制度,夯实制度保障

建立改革工作责任制,在各改革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之间配置相关责任。建立改革督查制度,确保改革部署落实到位。建立改革评估制度,对改革方案、改革措施和改革成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建立改革方案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改革方案高质量出台。建立改革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及时掌控改革风险并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建立改革绩效考评制度,促进各项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创新推进机制

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和节奏,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对已经开始试点的改革,要精心设计改革方案,加快改革进度,积累改革经验。对全面推进的改革,要周密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对条件尚未成熟的改革,要加强改革前期研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推出。对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调整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要广泛听取意见,组织专家论证,有序先试点后推广。

五、狠抓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制定十三五重点改革工作规划和年度改革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将改革任务具体分解到专项小组、牵头部门,做到任务项目化、责任部门化,要明确时间节点,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对改革进展情况按制度规定加强督查和绩效考评,对绩效考评结果进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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